查看原文
其他

520法律咨询特辑 | 有些狗粮,不吃也罢!

2017-05-20 今日说法 CCTV今日说法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钱也给了,戒指也送了。

然后我们一言不合就散了。

我本将心向明月,你不和我度蜜月。

奈何明月照沟渠,戒指还我行不行?

送了彩礼后没结婚,彩礼还能要回来吗?

说法君来告诉你!


1
Q1

2015年11月3号在上海松江订亲的,当时在媒人的见证下有交几万块钱和戒指。后来主要因房子大小谈不拢,就散了。女方不归还交的钱。之前出去旅游、给她买手机花的都是我的钱。可以要回那一些吗?有时间期限吗?谢谢您的解答。

A1: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你们目前还未结婚,你可以要回彩礼和戒指。

     首先,对于彩礼和戒指,你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所谓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本案中,你和女方还未结婚,符合上述情形,因此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戒指。

     其次,对出去旅游,给她买手机所花的钱,女方可不予返还。在司法实践中,这属于你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建议:一是与女方协商,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和戒指;二是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和戒指。



2

Q2

想要离婚,对方在外欠债,家里帮他偿还之后,他承诺要回家却没有回家,已经失联将近一周。有一个女儿,怕对方之后还要做类似的事情让女儿来承担,所以想有女儿的抚养权,但没有能力养小孩。目前小孩的学费之类是由她的爷爷奶奶提供。请问该怎么办?

A2: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可以推断你对是否离婚还犹豫不决。下面我从两个方面分析,供参考。

      首先,不离婚的情况下,并不是他所欠之债都是你们夫妻共同之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若属于男方未经你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未经你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不应为你们双方共同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清偿。

     并且按照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为其个人债务。所以,如果你不愿离婚,你可以与你老公约定个人负担的债务各自承担。

     其次,如果你确实担心你老公以后还是有家不回,并经常在外欠债的话,你可以与他离婚。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你们女儿的抚养费。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如果对方无经济收入,可以用对方的财产折抵子女扶养费,这样你就不用担心小孩抚养的问题。

      建议:分两种情况处理目前遇到的问题:一是在不离婚的情况下,你要与老公协商好,要求他痛改前非,不能在外游手好闲,有家不归。同时,书面约定各自的债务承担,尽量避免受到牵连。二是如果离婚的话,你尽量争取你小孩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3

Q3

我堂妹跟男朋友在一起生了个儿子。但是现在她们现在分开了,男方不肯支付小孩的抚养费。要怎样才能帮我堂妹的小孩向她男朋友要抚养费。要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呢?谢谢。 

A3: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你堂妹可以要求她男朋友支付小孩抚养费。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本案中,你堂妹和他男朋友所生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如果该小孩跟你堂妹生活,她的男朋友(也就是小孩生父)应该负担小孩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其次,抚养费支付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本案中,你堂妹可以结合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可以要求男方按月总收入20—30%支付抚养费。

    再次,抚养费支付方式。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建议:你堂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先与男朋友沟通,协商解决抚养费的问题;二是如果协商不成,你堂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她男朋友支付抚养费。



4

Q4

我岳父在2011年借给别人10万元。有借条,借条上有身份证号,但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岳父在2013年3月份意外中毒身亡。这借条我们在今年搬家的时候才发现。借款人我们不认识。请问,我们还能要回这欠款吗?

A4: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如果有证据证明别人确实借了10万元钱,是可以要回欠款的。

      债务人借了钱,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不能因为债权人死亡而拒还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并由继承人作为权利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因借贷等形成的债权,也是遗产的一种,债权人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只要债权人的继承人有借条等证据资料,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清偿欠款。

      如果去世的债权人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一顺序继承人就继承了该10万元债权,可以向债务人要回。如果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律师建议:一是与借款人协商,要求其返还借款;二是如果对方不同意还钱,你将收集到的证据,比如借条、转账凭证等,向法院提起诉讼。




5

Q5

奶奶生病(瘫痪在床)6个月了,奶奶的大儿子只回过家一次,待了几分钟,也从未看护过奶奶,奶奶出院后再没有出过一分钱,但是他也不说不赡养,只说如果把爷爷的房子给他他可以考虑赡养,除此之外再也不管不顾。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想要起诉的话,原告只能是爷爷奶奶么?以不赡养老人起诉么?

A5:

      您好!根据您的案情介绍,你奶奶属于没有劳动能力的情形,你奶奶的大儿子即你的大伯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你奶奶履行赡养义务。

       首先,你大伯不能因为你爷爷没有把房子给他就拒绝赡养你奶奶,因为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本案中,显然你伯父是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赡养你奶奶的义务,不仅违反公共道德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其次,如果你大伯拒不赡养你奶奶,你奶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伯父履行赡养义务。若奶奶无法出庭或无法正确表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在取得胜诉判决后,如果你大伯父还不履行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人民法院得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你奶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一是将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充分告知你大伯,让他知道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后果;二是可以向民政部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等部门反应相关情况,由相关部门来进行调解;三是如果你大伯还是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再走诉讼这条路。




感谢值班律师:

李小军(江西南昌)


家是幸福的港湾,需要用爱浇筑。

孝当先,和为贵。

家和万事兴。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甜子 

(实习法务)孙霞 甜子


欢迎转载,共同普法,注明出处。



————  往期文章推荐↓↓↓ ————

公司派我打捞废弃物,我随手拍了照传微博,结果被解雇了…

卡在身上,钱不翼而飞…谁来负责我的存款安全?

老人买房赠与儿子,小两口却协议房产共有。没有老人的许可,这协议有效吗?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